總算實現了近年來難得一見的房地產大利空
大家都好奇,到底該不該逢低搶進房市,還是 … 再等等 ?
奢侈稅影響房價者,在這條:
持有非自用住宅的房屋及其座落基地、空地在2年內移轉,將分別按照實價課徵未滿1年者15%、1到2年者10%的奢侈稅。
也就是說,原本靠著大量短期炒作住宅的投資客必須承擔10~15%的稅務成本,更甚者亦衍生了炒房交易所得申報的問題,等於打了房屋炒家一個大巴掌,造成近來房市的恐慌與交易冷清。
俗話說得好:當政府右手關了一扇門,左手一定會幫有錢人開一扇窗!
外行人看的是法條的限制,但巷內人一定會馬上問: 排除條款是什麼 ?
依據奢侈稅草案訂立十類排除項目:
一、本人、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一處自住房地;
二、自住房地先買後賣,換新屋後於一年內出售舊屋;
三、農舍;
四、公共設施保留地徵收前移轉;
五、強制拍賣(法拍屋);
六、繼承或受遺贈取得;
七、營業人興建房屋完成後第一次移轉;
八、銀行處分因行使抵押權取得之不動產(銀拍屋);
九、政府出售或依法贈與;
近日三讀過關時,刪除了第十條「其他經財政部核定者」項目,增加房屋改建與都市更新兩項。
這些豁免條文洋洋灑灑,可解讀重點有幾個:
一、自有住宅在若干條件下享有免奢侈稅的福利,但限於一戶人家。故登記結婚後等於自動消除一個「扣達」,在各項稅制不利已婚族的現實下,這下子又多了一個「不登記結婚」的法律負面推力。
三、農舍不課奢侈稅,於是炒房熱錢會從都會住宅轉移到新興農村開發區,在都會區附近的農舍農地未來恐怕行情反而增溫、欲小不易。
五、法拍市場因免奢侈稅可能交易轉趨熱絡。
六、繼遺贈稅大幅縮減至10%後,遺贈過戶免課奢侈稅符合政策保障資產世襲的方向。
七、這條就是所謂的「建商條款」,預售屋或新成屋銷售因此較不受衝擊,但投資客轉第二手就得考量接手者的投資需求,若非自用住宅需求者,將減少追價意願,故對預售屋的行情仍有間接影響。
市場利率仍維持低檔(2%以下),通膨趨勢未歇,房地產仍是吸收熱錢的最大胃納處,個人以為奢侈稅只是政府打房「高高舉起、輕輕放下」的第一著重手。雖然效果有限,但至少也達到了心理恫嚇之目的,過去幾年囂張至極的炒房客與房仲業總算暫時喊饒,作作樣子配合政策避風頭、讓積怨已久的高房價問題有個阿Q勝利的吶喊機會。
未來哪時候房價會崩盤? 誰也無法講出明確答案!
長線而言,貨幣購買力下降、都會區房價地價上漲的趨勢仍能維持。個人以為,與其天真的以為房價會因為某個七折八扣的政策而奇蹟式崩盤,不如好好地評估自己的住宅需求,在難得的利空相對低檔,好好找到喜歡適合的住宅,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買間好房子也是不錯的選擇。
至於投資,我向來不認為自用住宅是好標的。一切的一切,還是回歸自己的需求與能力吧!
去年底剛買房的倒也不必太洩氣,等風頭過了,你會發現房屋成交價還是差不多啦
傅依苔,對,我就是在說你。
...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