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6日

人生難題–我該負債嗎?(1)

俗語說:「無債一身輕」!

長輩通常教導我們:「千萬不要隨便負債,能不借錢就不借錢。」

在傳統社會裡面,欠錢是一種羞愧的代名詞,甚至當債主賺利息也被當成不名譽的行業。

隨著現代金融發達,人們已不再視負債為罪惡,多數的實業家都經歷過早期創業舉債的階段,多數年輕人在求學、買車、成家立業的階段也有過貸款的經驗。但長輩的教誨仍不時圍繞耳邊:

「快點賺錢!把債還清吧!不要再當債奴了!」

年輕的你,膽敢違逆教條,用滿手負債寫自己的人生嗎?

探討問題之前,我們先想想,什麼是「債」?

英文叫: Debt。其定義如下:

An amount owed to a person or organization for funds borrowed. Debt can be represented by a loan note, bond, mortgage or other form stating repayment terms and, if applicable, interest requirements. These different forms all imply intent to pay back an amount owed by a specific date, which is set forth in the repayment terms.

中文簡譯之: 債就是向別人借來的一筆數目的財物。可透過借據、債券、抵押貸款等各種方式而產生借貸償還滋息合約。在契約成立之初,即設定好歸還日期及數目。

在民法上有更嚴謹的關係定義,不過基本上先口語化地了解:

透過借貸(負債),你可以將原本不屬於自己的金錢(或財物)轉供自己在一定時間內使用,雖然必須負擔一些代價(利息:即使用這筆財物的租金),但只要你能在這段期間將這些財物的價值發揮到最大,至少足以屆期償還本息,則算是一筆成功的借貸。




有幾種情形人們需要借錢:

一、救急週轉:

生活過不下去、事業出現資金缺口,此時不借錢只不倒閉一途,通常發生短期高利借貸。

二、投資需求:

你有一項創新、發明、技術,需要前期投資,卻苦無資金,此時則需要直接或間接金融融資管道以成立事業。

三、消費需求:

人生、生活必需的大額支出,如車貸、房貸、學貸。

不論是哪一項需求,借貸的本質都很接近,皆是為了更重要目的,而願意付出成本並承諾未來償還的義務,以解決眼前現金流問題,以獲取個人、企業生存機會或生活品質的提升。


Well,行文至此,我嘗試從「Debt, Loan, Interest」等傳統元素,導入「利差機會策略」的人生理財觀念。

下一篇再舉例進一步分析「借貸人生」的決策心法。

(待續…)




就是好聽得讓人不斷懷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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