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4日

[聲明]140期Smart雜誌–口木受訪

昨天才看到140期Smart雜誌,有篇:

投資理財不能假手他人練好基本功才能從氾濫資訊挖寶

該文的主旨在於指引網友如何從網路部落格獲得正確知識及有用資訊

不過文末有個表格,讓我看了傻眼 …

標題寫到:「口木醫師提醒三種部落客可能會害你賠錢或要賺你的錢」

反覆讀了幾次,總覺得怪怪的,也許會引來一些誤會喔!

其實這是電話受訪,聊到財經部落格良莠不齊,如何篩選?

我提到某些財經部落格的經營風格或有爭議,甚至被質疑為變相投顧行為

故網友對於某些宣稱快速致富的網路資訊應當審慎判斷,不應盲目接受!

但我並不反對部落格有營利行為,好的資訊當然可以被定價販售

各種部落格經營方式與理念應當同等給予尊重

部落客賣書、開課、鎖文、賣文皆可視為文章價值獲得肯定後的商業行為

只要合情、合理、合法,皆可以在自由市場受到驗證

我認為:「商業行為不等於投顧行為,網路資訊亦不必然免費」


我想Smart雜誌因為篇幅限制,或者我在電話中表達不清楚

造成文章若干內容與本人原意或有出入

恐造成諸位財經部落客前輩的困擾與誤解,特此說明澄清!

感謝Smart雜誌採訪,惟上述補充幸甚勿怪。

口木 於 2010.4.4

HEMiDEMi Technorati Del.icio.us MyShare個人書籤 加入Yahoo書籤 加入Google書籤 DiggIt!

0 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