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9日

假球、跳票、謝謝指教

案例分析一:

案名: 打假球

作案手法: 簽賭集團威脅利誘球員以放水等方式操縱比賽結果,事先進行佈局,得以詐得鉅額賭資獲利。

受害人: 花錢買門票看球的觀眾、贊助球賽的企業等。



案例分析二:

案名: 選舉芭樂票

作案手法: 政客集團威脅利誘樁腳以買票等方式操縱投票結果,事先承諾美好而不切實際的政見而後隨意跳票,只為當選後包工程獲取鉅額政治利益。

受害人: 投票或不投票的民眾、老實經營的企業公司等。


案例分析三:

案名: 炒飆股

作案手法: 主力集團威脅利誘公司派內部人以放出假財報、假利多等方式操縱股票行情,事先發表美好而不切實際的獲利願景,得以炒高股價後出貨獲取鉅額價差利益。

受害人: 輕信媒體名嘴分析師胡亂買股或投資基金的民眾、老實經營的企業公司等。


口木說法:

誰說台灣沒有文化?

打假球、芭樂票、炒股票,道理完全相通

造假、詐騙、掏空 … 一路走來始終如一!

只留一句: 謝謝指教!


有表有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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